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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碼頭釣魚當心怪客 男吸膠氣憤推釣客進淡水河 | 法律前線 | 社會 | 聯合新聞網
從事道具製作業的郭姓男子,去年11月在淡水第一漁港碼頭燈塔前空地,吸食強力膠,隨後不滿陳姓、黃姓釣客站在堤防上釣魚,突然上前奮力把陳男推下淡水河,黃男見狀喝斥郭「趴下」,並掏出釣魚鋼索給陳,幸好經海巡人員救上岸。士林地方法院依傷害罪,判處郭男有期徒刑8月。判決指出,去年11月16日深夜,郭男拿著工作用的強力膠到燈塔前空地「看海想心事」,並吸食了半條強力膠。他稱,平時就有吸膠習慣,當日吸完半條後沒有什麼感覺,特價產品送禮推薦沒有飲酒或吃其他藥物,「意識很清楚」。. } }); } 郭男在審理時稱,陳男、黃男在釣魚,黃故意阻擋、不肯讓路,又出手抓他的手,陳又抓住另一隻手,當時才會輕輕撥開陳,導致他掉進淡水河。但陳男供稱,當晚和黃在堤防釣魚,有看到郭在燈塔前,且走路有點晃以為他喝酒,堤防寬度太窄,為了讓他方便經過,就往河堤外挪了1小步,繼續釣魚,但餘光看到郭伸出雙手推我進淡水河「我飛得最新CP值超高很遠,郭不是無意碰到」。黃男則稱,不認識郭男,案發時也沒有交談,看到郭很大力的推陳,陳落水後,立即拋出釣魚鋼索,讓陳固定在堤岸邊,並報警求救。黃指出,他與郭男有短暫拉扯,情況緊急下大聲超實用折扣情報喝斥「不要亂動」,郭就自行趴在堤防上不動,直到警消到場、海巡人員把陳救上岸。合議庭認為,郭與陳、黃2人不認識,也無深仇大恨,僅因偶然錯身,一時不滿就將人推下淡水河,讓陳身心飽受驚嚇,右手、背部受傷,小腿有開放性傷口,左手指頭骨折等傷害。合議庭衡量案發情境,並非預謀犯案,認為郭不致徒生殺害陳,無殺人犯意,認定是傷害犯行,依照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。全案可上訴。士林地方法院。2018熱門商品省錢方法圖/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殺手長相曝光!沙鹿掃射前 搭小黃市區租車
台中沙鹿茶館槍擊案,槍手陳威廷犯案前動線曝光。開槍前一天下午1點,他獨自一人穿白上衣,黑色套裝運動服,全身上下只拿著一個手提袋,搭計程車到租車行,用真實身分租借一輛白色轎車人氣商品團購,隔天中午就載著16歲少年殺手,一起到茶館開槍,犯案前陳威廷搭車的身影全都錄下,他行色匆匆,懷疑當時可能已經有槍在他身上。
26歲槍手陳威廷,行兇前畫面曝光,沙鹿槍擊案前天,5月17日下午1點53分,一輛小黃停在台灣大道四段的租車行,後座車門打開,陳威廷理平頭穿著白T恤,黑色運動外套和長褲,白球鞋一派輕鬆,右手提著牛皮紙袋,這時是否已經裝了行兇的短槍,不得而知,但袋子大小可以確定,長槍不在他身上。
他下車後動作迅速,完全沒有耽擱,直接往租車行走進去,20分鐘後,一輛白色轎車開出來,就是被槍案當天,被燒毀的第一輛犯案車輛,26歲陳威廷,在犯案前一天,下午兩點20分,用真實身分租借白色轎車,隔一天中午,16歲少年槍手李姓男子,一同開槍犯案。
警方:「(兇嫌)跟承租人是同一人。」
犯案前搭小黃,獨自現身租車行,犯案後兩名槍手,又立刻搭乘大眾運輸工具,一路往北移動,又南下到處疑點,難道是故意要搞混警方,或是要移動到指定地點,把隨身帶著的長短槍,趕快交付出去嗎?
檢警調查,16歲李姓槍手沒有刑事前科紀錄,懷疑可能是被幕後主使人,教唆來犯案頂罪,畢竟法律保護少年,不能判死刑,無期徒刑也不能超過7年,如果有悔過實據,還能申請假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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